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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对丈夫为何爱不起来

1999-08-02 来源:生活时报 远恩 我有话说

一位姑娘,经红娘牵线与一位工人结了婚。婚后丈夫按单位的规定把她调到他所在单位参加了工作。丈夫为人正直、老实、工作勤奋努力,对妻子十分体贴、尊重,并且很爱她。姑娘从理性上觉得丈夫是无可挑剔的,但从感情上就是爱不起来,尤其当丈夫向她表示亲近时,她感到十分厌恶。

心理医生对这对夫妻的情况做了必要的了解和分析,认为产生这种情况大体有以下几种原因。

一、性冷淡或性厌恶。 这是一种生理上而不是功能上的性障碍问题。出现这种疾患的多为女性。它是对性生活或是对性活动产生的一种持续性憎恶反应,表现为对性生活缺乏兴趣和次数减少。造成致病的因素很多,如双亲的教育、青春心理创伤、受性恐怖描述影响等等。此外,神经官能症、心理紊乱以及更多的性无知,都可成为性冷淡的诱因或基础。这种疾病一般通过性教育与心理咨询可以治愈或改善。

二、没有感情基础。 大多存在于经人介绍而自己并不相识,更无相互之间的了解而结成的夫妻间。这种虽非强迫,但以“男大当婚、女大当嫁”传统婚姻观为基础的结合,自然没有灼热的爱的共鸣,需要经历“先结婚、后恋爱”的过程。在未经爱的培育而组成家庭的条件下,妻子对丈夫的感情尚未培育起来,尚未达到渴望投入丈夫怀抱的程度,爱的激情还没萌发,自然对丈夫的亲近会感到突然、羞怯,不知所措,出现厌恶,甚至愤怒。这是没有接受的心理准备的反映。

三、理性的爱。 如果丈夫各方面都无可挑剔,自己应当爱丈夫,但如果在感情上另有所爱,因此处于一种矛盾的心理状态中,对丈夫爱不起来,也不愿意接受丈夫的爱。

如果是第二种情况,通过朝夕相处,感情逐渐深化,爱情会把幸福带给双方的。这种需要一个过渡阶段的婚姻,在农村有普遍性。

至于第三种情况,一般是难以使夫妻关系维持下去的,即使勉强维持,双方心灵、生活上都会痛苦的。此时与其在痛苦中煎熬,不如把事说开,通情达理地结束这种婚姻。当然,这样做法也是痛苦的,不如在双方理解的基础上,各自从这种永不会萌发爱情的形式夫妻的约束下解脱出来,重新开始各自的幸福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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